国土资源部首提土地招拍挂容积率不能小于1
发布时间:2013-08-04    2874 阅读量

   国土资源部19日晚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采取有力措施,严格落实房地产监管和调控政策措施,打击囤地炒地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抑制少数城市地价过快上涨趋势。 
   国土资源部指出,在多种因素作用下,当前国内房地产市场健康运行面临复杂局面,近期少数城市部分优质地块出让溢价率偏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此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敏锐性,密切关注当前土地市场动向,抓紧采取有力措施,控制住房用地供应总量,把握供地节奏和时序,优化供地结构,调整供地方式,坚决抑制地价过快上涨;要严格落实已有政策规定,坚决打击囤地炒地闲置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落实调控措施。  
  ●国土资源部强调,未完成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任务,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供应总量未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市县,年底前不得出让大户高档商品住宅用地。坚决防范受多种因素驱动的岁末年初放量供地。 
  ●凡可能出现“高价地”的地区,必须事前评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现高价地,稳定市场预期。对招拍挂出让中溢价率超过50%、成交总价或单价创历史新高的地块,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成交确认书签订或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按国土资源部规定填写房地产用地交易异常情况,上报国土资源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国土资源部要求严格执行招拍挂出让制度和操作程序,规范房地产用地出让行为。对存在超面积出让、捆绑出让、“毛地”出让、住宅用地容积率小于1、出让主体不合法等违反政策规定的出让公告要及时撤销。违反规定出让的,应立即终止出让行为并依法追究责任。对发现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不得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在查处整改到位前,企业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土地竞买。 
  ●国土资源部强调,严禁保障性住房用地改变用地性质。保障性住房用地改变用地性质搞商品房开发的,必须依法没收违法所得,收回土地使用权,重新招拍挂出让。坚决制止擅自调整容积率行为。2011年1月中旬前,各地要将因政府原因闲置土地尚未完成整改处置的市县和具体地块信息、闲置原因向社会公告,并采取措施督促市县抓紧落实闲置土地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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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致诚评论〗从通知来看,控制容积率一方面可以提高土地使用率,杜绝现在出现别墅空漏(联排别墅、双拼别墅、TOWNHOUSE等)豪宅、高档住宅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房价过高的现象。同事对于2010年未完成土地出让的,特别是对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类用地”供应总量未达到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地区,限制大户高档商品住宅用地的出让,这对于目前高热的土地、房地产市场来说,有一定的降温作用。
   而土地出让过程中出现的地王现象以及大幅度溢价等现象,在这几年土地招拍挂市场中经常出现,如广州荔湾黄沙广铁南站地块、白云新城地块以及花都商业地块,溢价程度超80%,白云新城及花都地块溢价都超过了100%,在这种情况下,土地市场是否正常,根据现行的要求,需按国土资源部规定填写房地产用地交易异常情况,上报国土资源部和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但这种地王频现的现象是否是目前房地产市场过热造成的一种虚假繁荣,还需要各级部门以及根据后续市场发展变化才能得出准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