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集体土地流转办法或年内出台
发布时间:2013-08-04    2589 阅读量
    本月25日是全国第20个“全国土地日”,昨天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等单位在人民公园联合举行现场咨询活动,记者了解到,广州近年来违法用地势头得到明显遏制,今年1—5月广州发现并查处违法行为同比下降了34.4%。而去年征求意见的《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施办法》有望在今年出台,这将使集体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行为纳入规范管理,为大批村集体留用地的合理开发提供政策引导。

    前5月违法用地减34.4%

    记者了解到,为保护土地资源,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近年来加大了查处违法用地的力度,违法用地势头得到明显遏制。据统计,2009年,广州发现并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同比减少了46.1%,新增违法用地面积同比减少了72.6%。2010年1—5月,广州发现并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同比减少了34.4%。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目前广州已经实行违法用地“零容忍”和“零报告”制度,每日上报违法用地动态,形成多部门执法合力,建立了土地执法长效机制。目前,广州违法用地行为得到较好遏制,“村干部违规出租土地建厂房的行为一经发现,一律拆除。”

    而用地供后监管也得到加强,广州是全国处置闲置土地最严厉、收回闲置土地最多的城市之一,据统计目前已累计收回闲置土地26.4平方公里,其中房地产类闲置土地17.3平方公里。从今年起,广州还着手建立“阳光用地”机制,将经营性土地规划、用地审批信息通过网站、现场公示等途径进行全面、及时公开,依靠全社会力量共同加强土地供后监管。

    各区用地指标正在编制

    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还透露,《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目前已经获得国家审批通过,各区正在紧锣密鼓编制具体的用地指标。“现在反馈上来的意见普遍是土地不够用,我们将通过三旧改造等方式盘活存量用地。”

    据介绍,广州2009年制定出台了全市加快推进“三旧”改造若干意见,在土地转性、土地转用、土地征收、土地出让、历史用地确权、收益分配、自行改造等十大方面全面“松绑”,以激励存量土地资源的释放和投资消费的增长。根据计划,广州将采取成片重建改造、零散改造、历史文化保护性整治3种模式,推进旧城更新改造,计划力争用10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城市规划建成区范围内在册138个“城中村”改造任务,用3—5年时间基本完成其中52个“城中村”的全面改造。“目前改造的难度体现在各区原土地业主单位的改造和目的与规划不相符,不能做商业开发的地块也想搞商业开发。”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透露。

    记者昨日还获悉,去年征求意见的《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实施办法》有望在今年出台,这将使集体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行为纳入规范管理,为大批村集体留用地的合理开发提供政策引导。

    小产权房不会有许可证

    今年初,国土资源部已经开始摸查清理小产权房。在昨日的咨询活动上,“小产权”房问题也成市民关注的焦点。据了解,“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社会上对没有合法产权的住房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小产权”房也可以理解为“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指出,“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房屋。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这类土地只能用于农业生产或者作为农民的宅基地,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小产权”房没有国家颁发的土地使用证,更不可能有预售许可证。如果买了“小产权”房,一旦政府通知拆迁则得不到赔偿。

 

【同致诚评论】2005年,广东省政府于2005年6月公布了《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广东省政府第100号文),这是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对集体土地依法流转的原则允许下第一份细化的政府法规,也在全国范围内掀起了新一次对土地革命。由于在广东省,大量的不同所有制企业,对大面积的厂房、职工宿舍、公共设施有着庞大的胃口,当市区无法提供足够的土地资源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便成为制度设计考虑的对象,这也是广东省在全国范围内首先实施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原因。

    但就广州市来说,时隔五年并未出台相关的集体土地流转方法,历经一到两年的探讨研究,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即将出台,这与广州市可开发利用土地仅剩60平方公里不无关系。同时,广州市开展“三旧”改造力度也比较大,一方面可盘活存量用地,增加土地供应;另一方面,也可为城市规划起到推动作用。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也在“三旧”改造的范畴内,在目前广州市大力推动“三旧”改造的基础上,集体建设用提流转办法的出台势在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