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积金政策收紧高档房及二次申贷额度减半
发布时间:2013-08-04    2622 阅读量
    2009年10月9日下午,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调整政策出炉。自2009年10月10日起,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由0.45调整为0.3。与此同时,对所购房屋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以上的,以及夫妻双方任何一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额度为可贷额度的50%,即从原来的30万降至15万。

    根据南京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会议决议精神,自2009年10月10日起,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做如下调整:

    1、实际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中的个人还贷能力系数由0.45调整为0.3。

    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月)×实际可贷年限(按公式计算采取千位进位的方式,取整至万元)。

    2、对所购房屋建筑面积为144平方米以上的,其贷款额度为可贷额度的50%。

    3、夫妻双方任何一方曾经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贷款全部结清后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贷款额度为可贷额度的50%。

    4、凡在2009年10月9日17:00前录入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系统的贷款申请,按原政策执行。

 

【同致诚评论】今年以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克服世界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加大归集力度,1-9月份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50.69亿元,同比增长16.64%。但今年以来由于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住房销售量大幅走高,引起住房公积金贷款量剧增。截止9月30日,今年已发放公积金贷款97.8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4.49%。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贷款余额/归集余额)已达96.16%,并以每周1个百分点的速度递增。当年资金处于负增长状态,个贷率已超预警线。南京市公积金政策历经多次调整,08年11月,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南京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做出重大调整:从11月17日起,南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大幅提高,个人最高可贷30万,夫妻双方可贷60万。此前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宣布从08年2月18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将从原来的每人15万元调高至20万元,如果夫妻双方都缴纳公积金的话,将总共可以贷到40万元。2009年1月,南京正式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其中商品房首付比例由3成降为2成,二手房首付款由4成调为3成。同时,“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4成”的限制也被取消。此项政策生效之后,主要是为了促进住房公积金管理事业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但同时市场可能会出现短期调整,毕竟此前的南京楼市成交业绩单里面,公积金贷款居功奇伟,个别中小户型楼盘利用公积金贷款比例超过20%。这些政策调整的出台也传达出政策收紧的信号,可能会对楼市产生一些影响和波动。南京是个独特的城市,政策取向上一直紧跟中央,这种公积金政策的收紧是否扩张到其它城市有待观察。